『壹』 黎明是不是真的有一個去任何國家都免簽證的通行證
作為四大天王之一的黎明,有網友爆料了關於他的一則舊新聞到一則,說黎明有一個去任何國家都免簽證的通行證,我好奇的查詢了一下,呦吼,這竟然是真的!而這一切的源頭都是因為當年黎明資助了聯合國預防小兒麻痹症的「糖丸」的這款葯!
『貳』 騰訊黎明計劃是怎麼回事
2021年7月28日,騰訊內容開放平台正式啟動「黎明計劃」,這一計劃主要是面向MCN機構,騰訊要求這些MCN機構按照平台要求引入外站作者入駐企鵝號平台,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關發文任務,企鵝號平台將提供現金獎勵、各類工具、權益及運營服務。
「黎明計劃」怎麼了?
在MCN機構邀請UP主入駐的過程中還產生了各種亂象,包括部分UP主在入駐後並未拿到簽約金、入駐企鵝號後無法注銷自身賬號等。
1、視頻首發引爭議。
大體意思就是讓B站的UP主們把自己的視頻同步到企鵝號上,想法很好,同一個視頻掙2份錢,但是因為是不同平台,視頻首發就成了平台必爭之地。有一些UP主在B站的視頻被投訴到下架,引起廣大UP主們不滿。
2、簽約金未兌現。
MCN機構對up主們承諾的入駐企鵝號都有0-2000元不等的簽約金,很多人都沒有拿到,這導致很多高呼「上當」,想要退出,卻發現無法注銷自身賬號。
「黎明計劃」失敗的原因是什麼?
這一事件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最後騰訊宣布將終止「黎明計劃」這個項目並宣稱所有問題都會跟進處理。
我覺得這個問題的核心就在於MCN機構,其實現在很多平台都採用直接跟MCN機構合作,MCN機構相當於一個代理機構或者外包服務商,這樣平台本身就不需要跟作者個人打交道,可以降低很多費用和工作環節,但是這種情況作者個人的利益就很難保障了。
據我了解MCN機構跟創作者之間沒有什麼有效的合同約束的,MCN機構僅僅是提供給平台自己的資質,而且要求一定數量的創作者人數,這個也是很容易造假的。如果遇到不靠譜的MCN機構,拖欠工資、苛責作者的現象就很容易發生。
而對於創作者來說,他們都是沖著平台來的,遇到問題。肯定會找平台來交涉,其實平台也覺得自己很冤枉的。其實平台一點也並不冤枉,因為你沒有約束好MCN機構。
『叄』 企鵝號黎明計劃怎麼參加
據了解,騰訊開放平台於今年7月面向機構啟動「黎明計劃」,騰訊方面投入千萬現金,參與計劃的機構,需要按平台要求引進外站作者入駐騰訊的平台,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發文任務後,可獲得現金獎勵。
其初衷是,鼓勵MCN機構邀請創作者入駐並幫助創作者運營,讓創作者在騰訊各內容平台獲得收益。早在今年7月,騰訊「黎明計劃」就已經開始邀請UP主入駐企鵝號,之前也有UP主獲得收益。
上述參與過騰訊企鵝號扶持計劃的人士告訴記者,曾收到騰訊工作人員邀請,在企鵝號發短視頻,通過看點推送,目前已收益提現幾千元。因為沒有通過MCN機構,所以提現一直很流暢。
這一次,UP主與企鵝號的糾紛,關鍵在於中間多了MCN環節。上述騰訊內部人士也承認,企鵝號確實沒有協調管理好多方MCN。
騰訊首次發出招募邀請時,要求機構旗下實控達人不低於300,且均為機構直簽,並在騰訊內容開放平台穩定運營6個月。之後機構參與「黎明計劃」的要求有變化,要求機構旗下實控達人不低於1000,且均為機構直簽,而關於騰訊內容開放平台的運營經驗沒有硬性要求。
MCN機構是幫助企鵝號邀請創作者,擴大企鵝號內容庫的供應商,機構通過邀請UP主,獲得企鵝號獎勵的費用。多位UP主都提到,每拉一個人,MCN可以從企鵝號獲得2000元的收入。但給到UP主,每個人只能收到200元。這讓UP主們感到憤怒,認為被「割韭菜」了。
具體操作:
騰訊將該計劃外包給一家 MCN 公司,該公司負責用現金來吸引B站5 萬粉絲以上的 UP 主,搬運該 UP 主視頻,按照播放量來給與補貼。但近日,多位 UP 主在B站爆料稱,企鵝號吸引創作者入駐的「黎明計劃」存在欺騙行為。他們稱在入駐企鵝號之後不僅沒有流量沒有收入,在B站原有內容也會被下架。
『肆』 企鵝號黎明計劃被叫停,騰訊公開向UP主道歉,你對此事有何看法
內容平台要想獲得更多的內容,他們會通過一些激勵政策來邀請創作者的加入,企鵝號就開啟了自己的黎明計劃,邀請了很多創作者加入,但是很多創作者認為自己被騙了,現在企鵝號黎明計劃被叫停,騰訊公開向up主道歉,我認為這件事情首先最大的責任方肯定是MCN機構。其次,騰訊也存在監管不嚴的情況,接下來跟大傢具體說明。總而言之,企鵝號黎明計劃被叫停,是因為機構存在操作不規范的行為,他們甚至會舉報原作者,造成原作者粉絲和財產的損失,這種行為是非常惡劣的,騰訊也存在監管不嚴的情況。
『伍』 黎明計劃是什麼梗
黎明計劃是騰訊內容開放平台的一項計劃,但由於該計劃在執行過程中管理不嚴,加上該計劃在部分產品設計上也不完善,導致了不少問題,騰訊內容開放平台宣布終止「黎明計劃」。
「黎明計劃」的初衷是,在得到創作者的授權前提下,鼓勵MCN機構邀請創作者入駐並幫助創作者運營,讓創作者在騰訊各內容平台獲得收益。但是,可能是騰訊人手有限,所以騰訊把這個項目外包給了MCN機構,然後產生了中間商賺差價的情況——入駐騰訊黎明計劃的UP主2000元的入駐費被抽取1800元。
除了被盤剝費用之外,更令人震驚的是這些MCN機構還套取UP主的UID(用戶身份證明)信息,並在用戶為允許的情況下將創作者在企業號內的賬號申請為獨家,然後再利用版權授權去投訴B站等平台涉嫌內容盜版、侵權,持續投訴導致UP主被平台封號。
這個計劃的執行情況從理論上是mcn機構邀請視頻創作者入駐騰訊系的視頻應用底下,然後騰訊那邊會給mcn機構和創作者一些獎勵,這個獎勵貌似是1000塊一個。
但這項計劃在實際執行的時候卻變成了mcn去邀請btye dance系的視頻創作者的時候,只給那些入駐的創作者100塊錢。
11月8日,薄荷小夢在B站發布視頻講述他被騰訊企鵝號合作的MCN機構「忽悠」的全過程,矛頭直指企鵝號合作的MCN機構以及企鵝號「黎明計劃」。
目前,該視頻在B站觀看量已經超過700萬次,而薄荷小夢的粉絲量只有6.6萬人,其過往視頻的觀看量一般在數千次和數萬次不等,基本沒有超過百萬次觀看的視頻。
薄荷小夢的視頻首先在B站出圈,引發了眾多有相同經歷的UP主在B站上傳視頻講述「黎明計劃」的「騙局」,在B站搜索「黎明計劃」就能看到大量的相關視頻。迫於壓力,11月17日,騰訊內容開放平台宣布終止「黎明計劃」項目,並向UP主道歉。
律師說法
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方超強對記者解釋道,理論上,UP主只要與騰訊合作的MCN機構簽訂平台入駐協議和版權許可協議,騰訊的「企鵝號」就可以獲得使用這些優質視頻作品的權利。
至於騰訊或者MCN機構是否完全兌現給予UP主的合同權益,甚至是口頭承諾,屬於雙方之間的合同糾紛。如沒有明顯違反合同義務,UP很難解約,最終造成作品被近似「白嫖」的結果。
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李旻對記者指出:「從騰訊的《企鵝號矩陣授權及承諾書》中可以看出,相關授權並不包含『獨家』授權,個人認為,UP主遭遇的以上行為可能是MCN公司的私自操作。」
『陸』 騰訊黎明計劃是什麼
截止21年11月17日,上線114天的騰訊「黎明計劃」被迫終止了。
「黎明計劃」是什麼?
21年年7月28日,騰訊內容開放平台正式啟動「黎明計劃」,這一計劃主要是面向MCN機構,騰訊要求這些MCN機構按照平台要求引入外站作者入駐企鵝號平台,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關發文任務,企鵝號平台將提供現金獎勵、各類工具、權益及運營服務。
「黎明計劃」怎麼了?
在MCN機構邀請UP主入駐的過程中還產生了各種亂象,包括部分UP主在入駐後並未拿到簽約金、入駐企鵝號後無法注銷自身賬號等。
1、視頻首發引爭議。
大體意思就是讓B站的UP主們把自己的視頻同步到企鵝號上,想法很好,同一個視頻掙2份錢,但是因為是不同平台,視頻首發就成了平台必爭之地。有一些UP主在B站的視頻被投訴到下架,引起廣大UP主們不滿。
2、簽約金未兌現。
MCN機構對up主們承諾的入駐企鵝號都有0-2000元不等的簽約金,很多人都沒有拿到,這導致很多高呼「上當」,想要退出,卻發現無法注銷自身賬號。
「黎明計劃」失敗的原因是什麼?
這一事件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最後騰訊宣布將終止「黎明計劃」這個項目並宣稱所有問題都會跟進處理。
我覺得這個問題的核心就在於MCN機構,其實現在很多平台都採用直接跟MCN機構合作,MCN機構相當於一個代理機構或者外包服務商,這樣平台本身就不需要跟作者個人打交道,可以降低很多費用和工作環節,但是這種情況作者個人的利益就很難保障了。
據我了解MCN機構跟創作者之間沒有什麼有效的合同約束的,MCN機構僅僅是提供給平台自己的資質,而且要求一定數量的創作者人數,這個也是很容易造假的。如果遇到不靠譜的MCN機構,拖欠工資、苛責作者的現象就很容易發生。
而對於創作者來說,他們都是沖著平台來的,遇到問題。肯定會找平台來交涉,其實平台也覺得自己很冤枉的。其實平台一點也並不冤枉,因為你沒有約束好MCN機構。
『柒』 全球有多少國家有能力發射衛星
世界上有11個國傢具有獨立發射衛星的能力:
1、前蘇聯/俄羅斯
1957.10.04蘇聯首次發射了83.6公斤的「人造衛星1號」。蘇聯解體後,俄羅斯繼承了發射能力。目前主要使用 質子號(Proton)系列運載火箭發射衛星。
2、美國
1958.01.31首次發射8.2公斤的「探險者1號」。目前主要使用 德爾塔(Delta)系列運載火箭、金牛座(Antares)系列運載火箭
3、法國
1965.11.26首次發射42公斤的「試驗衛星A-1號」。1975年歐洲空間局成立後,主要和其他國家合作在法屬蓋亞那使用阿麗亞娜(Ariane)系列運載火箭發射衛星。
【歐洲空間局(正式成員國有比利時、丹麥、法國、德國、英國、義大利、荷蘭、西班牙、瑞典、瑞士和愛爾蘭,非正式成員國有奧地利和挪威。加拿大為觀察員。】
4、日本
1970.02.11首次發射9.3公斤的「大隅號」。目前主要使用H號火箭發射衛星。
5、中國
1970.04.24首次發射173公斤的「東方紅1號」。主要使用長征系列火箭發射。
6、英國
1971.10.28首次發射66公斤的「普羅斯帕羅號」衛星。目前本國不再承擔發射任務,而是歸入歐洲航天局。
7、印度
1980.07.18首次發射360公斤的「羅希尼號」衛星。主要使用「極軌道衛星運載火箭」(PSLV)。
8、朝鮮
1998.09.04首次發射42公斤的「光明星1號」衛星,運載火箭由「大浦洞1號」導彈改裝而成。此後又發射了2號、3號,但都只取得部分成功,衛星最終並沒有進入預定軌道。
9、以色列
2002.05.28首次發射「地平線5號」衛星,使用沙維特運載火箭發射。
10、伊朗
2009.02.03首次發射希望」(Omid)號衛星,使用「使者」號火箭。
11、韓國
2009.08.25首次發射「科學技術衛星2號」衛星,但在高空發生爆炸。載具是「羅老」號運載火箭(其第一級火箭由俄羅斯設計製造)
『捌』 深圳黎明網路有限公司的發展歷程
1990年,黎明網路成功設計並建設了世界上第一個電腦網路自動撮合的證券實時交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電腦網路自動交易系統,首開中國證券網路交易之先河。
1992年,黎明網路獨立設計完成了深圳證券交易所電腦網路自動交易系統,以及證券公司電腦網路櫃台交易系統,在國內首次採用64K高速同步數據通信技術,研製並實現了深圳證券交易所與各證券公司電腦櫃台系統的網路互聯及證券買賣自動撮合實時交易。
1992年,黎明網路在全國率先推出電話自動股票交易系統,在深圳蛇口成功實現中國第一個電話委託證券交易業務。
1993年,黎明網路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設計建設連接全國各地證券公司的中國第一個DDN數字數據網路和Frame Relay幀中繼網路,並形成連接全國各地證券公司的中國第一個基於TCP/IP網路協議的證券廣域專網。
1995年,在國務院研究中心組織的1949~1995年「中華之最」評價宣傳活動中,黎明網路榮獲五項「中華之最」稱號。
1996年,黎明網路在全國率先推出「勝券」Internet網上證券交易系統,提出「把大戶室搬回家」的口號,並且在廣東湛江開展了中國最早的Internet網上證券交易業務。
1996年,黎明網路在中國最早把ATM與Internet結合,將寬頻多媒體和網際網路技術成功應用於深圳城市信息化建設,主持設計並建設深圳市政府宏觀決策信息系統和政府電腦骨幹專網,掀開了中國政府電子政務第一頁。
1996年,在《計算機世界》組織的評選活動中,黎明網路入選「中國十大優秀系統集成商」。
1997年,黎明網路在深圳成功設計建設深圳市政府寬頻多媒體城域互聯網,並將寬頻多媒體網路應用系統推廣到上海信息港、天津信息港,並成功應用於寧波信息港、無錫信息港、國家安全部等重要項目中。
1997年8月,黎明網路提出信息社會「6A」目標和信息交換綜合服務平台的總體設計,創造了網路綜合服務的基礎框架。
1998年11月,黎明網路推出基於XML信息交換的iSwitch信息交換平台的原型系統,申請了國際專利,並正式向中國信息產業部、中國電信、Microsoft、Cisco、IBM等發表信息交換綜合服務平台白皮書。
1999年9月,在北京中國第一屆國際電子商務應用博覽會上,黎明網路隆重發布iSwitch信息交換綜合服務平台,通過iSwitch信息交換機,在全世界首次連接電腦、電話、電視、手機、個人助理、傳呼機、傳真機等12種終端設備,實時在線進行證券交易,並展示網路社會應用場景,得到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高度重視和殷切勉勵。
1999年11月,iSwitch深圳平台正式批准為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工程。
1999年12月,信息產業部授權黎明網路籌建「中國電子商務應用發展中心」,主要著手基於XML信息交換的電子商務產品技術的研究發展。
2000年3月,黎明網路正式推出iSwitch商業運營版本;4月~6月,開通iSwitch北京、上海和廈門平台。
2000年8月,黎明網路自主知識產權的iSwitch信息交換綜合服務平台,在北京通過由國家信息化推進工作辦公室組織的國家級專家鑒定(鑒定委員會由信息產業部、科技部、中國電信、中國聯通、中國證監會、深圳/上海交易所等單位的十幾位知名專家組成)。
2001年4月,國家信息產業部、國家信息化推進工作辦公室、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和全球化合作基金會在珠海聯合召開了「全球化時代的電子商務」會議,黎明網路開發的基於XML的信息交換綜合服務平台被推薦為建設具有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符合中國國情的電子商務基礎設施和綜合服務平台的優選方案。
2001年,黎明網路先後成為「IP與多媒體通訊標准研究組」(IPSG)正式成員和國家電子政務標准組成員,參與電子商務、電子政務和信息安全國家標準的制定。
2002年2月,黎明網路受國務院信息化辦公室委託,召集或參與《電子政務標准化指南》、《XML在電子政務中的應用指南》、《電子政務業務流程設計方法通用規范》、《信息化工程監理規范》、《公務員電子政務知識讀本》五個文件的編寫。
2002年5月,iSwitch信息交換綜合服務平台被信息產業部列入《信息產業科技成果推廣計劃》首選推廣產品。
2002年6月,在中國軟體行業協會組織的活動中,黎明網路入選「中國軟體企業100強」。
2002年8月,黎明網路基於XML信息交換技術的電信級信息交換產品iSwitch2010獲得公安部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獲准作為安全專用產品進入市場銷售。
2002年9月,黎明網路基於XML信息交換技術的iSwitch安全可控的一站式電子政務平台在珠海社會保障綜合信息系統中得到應用。
2002年10月,黎明網路入選「中國電子政務IT百強企業」。
2002年11月,iSwitch安全可控的一站式電子政務平台在甘肅省電子政務平台項目中得到應用,助力西部信息化建設。
2002年11月,黎明網路獲國家科技部《國家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劃》「基於XML的信息交換綜合服務平台」技術依託單位證書。
2002年12月,黎明網路榮獲「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體企業」和「深圳市重點軟體企業」雙軟認證。
2003年1月,黎明網路iSwitch安全可控的電子政務平台被列入科技部《2003年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電子與信息類產品》。
2003年8月,Bizlink業務介面網關通過公安部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產品質量評測。
2003年11月,基於iSwitch XML信息交換技術開發的「基於跨部門信息交換的社會保障綜合信息系統」、「一站式行政審批服務系統」、「企業基礎信息交換與共享系統」三項解決方案入選「2003年電子政務解決方案200佳」。
2003年11月,黎明網路入選「廣東省百家知識產權優勢民營企業」三強。
2004年1月,黎明網路與深圳市政府聯合中標信息產業部2003年度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重點招標項目「城市應急聯動與社會綜合服務系統」。
2004年2月,黎明網路受邀成為深圳、廣州、上海等城市電子政務整體實施和基礎平台的規劃單位。
2004年4月,黎明網路與IBM公司開展網格應用與服務合作。
2004年4月,國家發改委、信息產業部、商務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審核認定了172家「2003年度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體企業」,黎明網路入圍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體企業。
2004年5月,黎明網路自主研發的SecLink100安全隔離與信息交換機以全部合格項成功通過了國家保密局的評測。
2004年5月,黎明網路獲得由廣東省知識產權局授予的「廣東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稱號。
2004年6月,黎明網路獲得由深圳軟體協會授予的「2003年度深圳軟體企業百強」企業榮譽稱號。
2004年6月,2004中國軟體產業發展論壇大會上,信息產業部隆重揭曉了《2004年中國軟體產業最大規模前100家企業》名單,黎明網路再次躋身「中國軟體百強」。
2004年7月,黎明網路「城市應急聯動與社會綜合服務系統解決方案」入選《互聯網周刊》——《電子政務方案精選》。
2004年8月,黎明網路順利通過ISO 9001:2000換版認證審核,繼續持有由英國質量標准局簽發的國際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2004年9月,黎明網路獲得國家信息產業部頒發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開展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業務。
2004年9月,黎明網路再獲「2004中國電子政務IT100強」。
2004年10月,黎明網路榮獲「2004中國優秀民營科技企業」稱號。
2004年10月,黎明網路攜手四川電信實業打造國內首個省級應急聯動系統。
2004年11月,黎明網路iSwitch信息交換機獲得深圳市技術發明獎一等獎,廣東省科技進步獎三等獎。
2005年1月,iSwitch信息交換產品成功應用於上海市企業基礎信息交換與共享平台建設項目。
2005年3月,黎明網路入選深圳市重點軟體企業。
2005年4月,黎明網路榮獲中國計算機報和中國軟體評測中心共同評選的「2005消息中間件最佳產品獎」。
2006年6月,黎明網路入選深圳軟體百強企業
2006年8月,黎明網路榮獲「全國信息產業科技創新先進集體」稱號
2008年7月,黎明網路成立深圳市商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2009年3月,黎明網路iSwitch信息交換機通過公安部信息安全產品檢測
2010年1月,黎明網路商驛·信息交換機被中國電信廣東分公司選為商務領航合作產品
2010年7月,全新的商通網上線,黎明網路加速發展互聯網運營業務
2010年12月,黎明網路成為中國電信深圳分公司增轉業務合作夥伴
『玖』 Internet的發展歷史
1968年
1968年,參議員Ted·Kennedy(特德.肯尼迪)聽說BBN贏得了ARPA協定作為內部消息處理器(IMP),特德.肯尼迪向BBN發送賀電祝賀他們在贏得「內部消息處理器」協議中表現出的精神。
1978年
1978年,UUCP(UNIX和UNIX拷貝協議)在貝爾實驗室被提出來,1979年,在UUCP的基礎上新聞組網路系統發展起來。新聞組(集中某一主題的討論組)緊跟著發展起來,它為在全世界范圍內交換信息提供了一個新的方法。
然而,新聞組並不認為是互聯網的一部分,因為它並不共享TCP/IP協議,它連接著遍布世界的UNIX系統,並且很多互聯網站點都充分地利用新聞組。新聞組是網路世界發展中的非常重大的一部分。
第一個檢索互聯網的成就是在1989年發明出來,是由PeterDeutsch和他的全體成員在Montreal的McGillUniversity創造的,他們為FTP站點建立了一個檔案,後來命名為Archie。
這個軟體能周期性地到達所有開放的文件下載站點,列出他們的文件並且建立一個可以檢索的軟體索引。檢索Archie命令是UNIX命令,所以只有利用UNIX知識才能充分利用他的性能。
McFill大學,擁有第一個Archie的大學,發現每天從美國到加拿大的通訊中有一半的通信量訪問Archie。學校關心的是管理程序能否支持這么大的通訊流量,因此只好關閉外部的訪問。幸運的是當時有很多很多的Archie可以利用。
BrewsterKahle,當時是在ThinkingMachines(智能計算機)發明了WAIS(廣域網信息服務),能夠檢索一個資料庫下所有文件和允許文件檢索。根據復雜程度和性能情況不同有很多版本,但最簡單的可以讓網上的任何人可以利用。
在它的高峰期,智能計算機公司維護著在全世界范圍內能被WAIS檢索的超過600個資料庫的線索。包括所有的在新聞組里的常見問題文件和所有的正在開發中的用於網路標準的論文文檔等等。和Archie一樣,它的介面並不是很直觀,所以要想很好的利用它也得花費很大的工夫。
1989年
1989年,在普及互聯網應用的歷史上又一個重大的事件發生了。TimBerners和其他在歐洲粒子物理實驗室的人----這些人在歐洲粒子物理研究所非常出名,提出了一個分類互聯網信息的協議。
這個協議,1991年後稱為WWW(World Wide Web),基於超文本協議――在一個文字中嵌入另一段文字的-連接的系統,當你閱讀這些頁面的時候,你可以隨時用他們選擇一段文字鏈接。雖然它出現在gopher之前,但發展十分緩慢。
由於最開始互聯網是由政府部門投資建設的,所以它最初只是限於研究部門、學校和政府部門使用。除了以直接服務於研究部門和學校的商業應用之外,其它的商業行為是不允許的。
90年代初,當獨立的商業網路開始發展起來,這種局面才被打破。這使得從一個商業站點發送信息到另一個商業站點而不經過政府資助的網路中樞成為可能。
1991年
1991年,第一個連接互聯網的友好介面在Minnesota大學被開發出來。當時學校只是想開發一個簡單的菜單系統可以通過區域網訪問學校校園網上的文件和信息。緊跟著大型主機的信徒和支持客戶-伺服器體系結構的擁護者們的爭論開始了。
開始時大型主機系統的追隨者占據了上風,但自從客戶-伺服器體系結構的倡導者宣稱他們可以很快建立起一個原型系統之後,他們不得不承認失敗。客戶-伺服器體系結構的倡導者們很快作了一個先進的示範系統,這個示範系統叫做Gopher。
這個Gopher被證明是非常好用的,之後的幾年裡全世界范圍內出現10000多個Gopher。它不需要UNIX和計算機體系結構的知識。
在一個Gopher里,你只需要敲入一個數字選擇你想要的菜單選項即可。今天你可以用theUofMinnesotagopher選擇全世界范圍內的所有Gopher系統。
當University of Nevada(內華達州立大學)的Reno創造了VERONICA(通過Gopher使用的一種自動檢索服務),Gopher的可用性大大加強了。
它被稱為VeryEasyRodent-的首字母簡稱。遍布世界的gopher像網一樣搜集網路連接和索引。
它如此的受歡迎,以致很難連接上他們,但盡管如此,為了減輕負荷大量的VERONICA被開發出來。
類似的單用戶的索引軟體也被開發出來,稱做JUGHEAD().
Archie的發明人PeterDeutsch,一直堅持Archie是Archier的簡稱。當VERONICA和JUGHEAD出現的時候,表示出非常的厭惡。
(9)網路黎明計劃有哪個國家發起擴展閱讀
互聯網受歡迎的根本原因在於它的成本低,優點如下:
1、互聯網能夠不受空間限制來進行信息交換
2、信息交換具有時域性(更新速度快)
3、交換信息具有互動性(人與人,人與信息之間可以互動交流)
4、信息交換的使用成本低(通過信息交換,代替實物交換)
5、信息交換的發展趨向於個性化(容易滿足每個人的個性化需求)
6、使用者眾多
7、有價值的信息被資源整合,信息儲存量大、高效、快速
8、信息交換能以多種形式存在(視頻、圖片、文字等等)
『拾』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沿革
台「軍情局」歷史悠久,其前身是蔣介石統治時期赫赫有名的「軍統局」,1941年,「軍統局」改名為「國防部保密局」,後又更名為「國防部第二廳」,1954年又改名為「國防部情報局」。目前的「軍情局」是1985年7月1日改編的情報單位,由原來的「情報局」與「國防部特種情報室」合並而成,隸屬於「國防部參謀本部」,由「參謀總長」直接指揮,其所搜集的情報,主要供台當局「國防部」和「參謀總部」使用。
在「軍情局」的組織機構方面,根據實際任務需要,設有處、室、組等,「軍情局」下設7個處,一個情報研究中心和一個秘密交通中心,以及大陸情報組、特種情報組、特種通訊組、電訊技術室等。
台「軍情局」的主要任務和活動是:搜集大陸政治、軍事、經濟情報,情況需要時還可以策劃破壞、暗殺,對大陸沿海地區進行襲擊、騷擾、心戰等活動。此外,「軍情局」的主要任務還包括,適時在大陸建立和發展「敵後武力」,對大陸軍隊進行策反和軍事「攻心」等。目前,「軍情局」除了持續推動傳統情報工作外,還特別注重發展強化高科技監聽裝備。
近年來,隨著大陸改革開放、海峽兩岸交流交往日益增多,台灣「軍情局」亦不失時機地制定計劃,選派人員赴大陸,以參觀、旅遊、探親和投資辦廠等名義,搜集大陸軍、政、經情報,物色工作對象,發展間諜網路等。
嚴格選拔和認真培訓「軍情局」情報人員,企求保證能完成賦予的情報任務。
陳水扁當局和台軍對「軍情局」情報人員的選拔與培訓抓得很緊,除了通過「情報專科班」對外招生外,絕大多數都是對台軍各軍兵種現役軍官實施培訓。
在軍職系統的特務選訓過程中,尤其重視「品德考核」與「安全檢查」兩大項。
台「軍情局」制定「六大計劃」千方百計直接搜集大陸情報。
長期以來,台灣「軍情局」制定了所謂的「六大計劃」,直接秘密搜集大陸相關情報,這「六大計劃」的代號分別為:「夏陽」、「黎明」、「先基」、「晨曦」、「春風」和「復華」,其中有些方案已經以「軍情局」為主的情報單位秘密執行多年。
「夏陽」計劃,指的是在大陸政治、軍事、經濟、科技等9種重要戰略目標中,積極發展情報組織的行動計劃。該計劃明確列出20個優先發展情報力量的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沈陽、南京、廣州、蕪湖、遂溪、湛江等,因為這些城市為政治、經濟和科技中心或為軍事要地。
「黎明」計劃,主要是針對兩岸發生沖突時,如何為台軍特種部隊發動反制攻擊提供目標情報服務。該計劃選擇了大陸東南沿海,包括舟山、汕頭、廈門等9處地點作為台軍突擊的主要目標,搜集這這些地區的陸地和水文資料,以備台軍登陸作戰之用。
六大計劃秘密進行
「先基」計劃,是指加強在大陸沿海的導彈陣地、雷達場站、指揮中心、通信樞紐、軍港以及機場等6種主要軍事目標區,搜集「預警性軍事情報」。
「晨曦」計劃,重點是策劃一旦兩岸戰事爆發,如何迅速將台在大陸潛伏的情報組織啟動為具有「實際行動」能力的「敵後武工隊」,以便在大陸重點地區進行爆炸、暗殺等破壞和顛覆性活動。
「春風」計劃,是指在大陸進行策反活動,妄圖對大陸要害部門中的立場不堅定者進行策反,解放軍官兵和少數民族人士都是該計劃的重點目標。
「復華」計劃,是指台灣情報機構物色、訓練以及派遣情報人員對大陸進行諜報活動的項目計劃。
情報職業危險性大,且前途暗淡無發展,因而台「軍情局」情報人員對此職業畏如猛虎。
台軍情人員認為,「軍情局」從事的是一項非常危險的職業,情報人員通常性命難保。事實上,確是如此,自1949年國民黨退守台灣後,已有3000多名「軍情局間諜」「以身殉職」,為台灣當局賣命寫下了一部特工血淚史。光是2002年,就有至少20人「移民」,失去了聯絡,其中5人證實被當地逮捕。
2004年,祖國大陸破獲了多起台諜案,共有21名台灣人被捕;2006年5月30日,台「軍情局」兩名副處長被捕等。台情報官承認,大陸的國家安全部門對台灣特工的行動幾乎了如指掌,所以台情報人員對自己所從事的職業畏如猛虎,生怕被捕,甚至丟掉自己的性命。
同時,盡管台灣「軍情局」擁有許多特權,但吸引力不大,情報人員不僅深感前途渺茫,而且往往處境艱難,常有性命之憂。更為嚴重的是,台當局和軍方「過河拆橋」「卸磨殺驢」,不管情報人員死活。如1982年因在大陸從事間諜活動而被捕的台「軍情局」情報員李俊敏,2006年10月,經多次減刑後即將被釋放,大陸方面通知李俊敏的家人盡快向台有關部門提出申請,以便把李俊敏接回家,家人馬上與「軍情局」聯系,不料被告知,早在1999年底,「軍情局」就以「執行作戰任務死亡」為由,為其辦理了「死亡」手續,還注銷了其在台灣的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