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哪些选项是新精神活性物质
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定义是:没有被国际禁毒公约管制,但存在滥用并会对公众健康带来威胁的物质。这些物质一般通过对现有毒品的化学结构进行修改获得,不但具有类似列管毒品的麻醉、兴奋或致幻作用,而且能逃避法律的管制,因而其生产、贩卖和滥用形势日益严峻。
目前,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已监测到的新精神活性物质达251种,已超过国际禁毒公约管制物质的数量234种。根据结构特征和作用药理,UNODC将新精神活性物质分为7大类:
(1)合成大麻素类。这一类的物质主要是模拟天然大麻对人体的作用,它的成瘾性和戒断症状也和天然大麻类似,长期吸食会导致心血管系统疾病及精神错乱,同时也存在致癌的风险。
(2)卡西酮类。这一类的物质,主要是卡西酮的衍生物。它具有兴奋和致幻作用,过量或长期吸食会引起严重的大脑损伤。目前这一类物质导致精神错乱、自残及暴力攻击他人的案例已有很多。
(3)苯乙胺类。这一类物质主要包括苯丙胺衍生物及二甲氧基苯乙胺衍生物两个类别。前者以类似甲基苯丙胺的兴奋作用为主,后者则能产生强烈的致幻作用,过量或长期吸食这些物质可导致大脑损伤和精神错乱。
(4)哌嗪类。该类物质一般为苯基哌嗪或苄基哌嗪的衍生物,具有类似于甲基苯丙胺和MDMA的兴奋和致幻作用,但效果较温和,持续时间也更长。
(5)氯胺酮。这一物质在我国属于已列管的精神药物
(6)植物类。该类别包括恰特草、鼠尾草、帽蕊木等含有精神活性物质的植物。
(7)其他。包括色胺类、氨基茚类、苯环己基胺类、镇静类等多个类别,分别具有致幻、兴奋、麻醉、镇静等作用。
以上类别中,合成大麻素类和卡西酮类包含的物质数量最多,其滥用也最为严重。在国家毒品实验室对全国样品的检测中,除植物类外所有类别的物质都有发现。
简而言之,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
到目前为止,现在世界各国发现的所谓新精神活性物质已经有500多种,新精神活性物质自2009年兴起以来,在全球迅速泛滥,且愈演愈烈,危害严重。据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预测,新精神活性物质将成为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并将强力冲击以海洛因为代表的第一代毒品和以冰毒为代表的第二代毒品。
怎么发现新精神活性物质?
新精神活性物质已引起各国政府的重视,为评估其滥用规模,很多国家和地区启动了相应的监测计划。目前监测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是问卷形式的调查,另一种是基于生物样本(血样、尿样、唾液)的分析统计。前一种方式操作简便,成本较低,但结果笼统,针对性较弱。后一种方式统计数据更为精准,但需要收集足够量的样品并进行实验室分析。样品收集可以是针对整个人群的抽样,例如设置道路调查点对机动车驾驶员随机取样,也可以是针对高危人群的取样,例如对某段时间内所有严重刑事罪犯进行取样分析。
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滥用呈现的特点
根据各国的监测报告,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滥用的主要特点有两个:一是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滥用人群以年轻人为主,其滥用比例已超过海洛因、可卡因、甲基苯丙胺等管制毒品。二是不同国家流行的新精神活性物质种类有较大区别。
(一)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滥用人群以年轻人为主,其滥用比例已超过海洛因、可卡因、甲基苯丙胺等管制毒品。
欧盟官方在2011年的调查结果显示,欧盟15到24岁的年轻人群使用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比例平均为4.8%,其中在英国、拉脱维亚、波兰和爱尔兰的比例高达8%、9%、9%及16%,仅次于天然大麻位居第二。美国国立药物滥用研究所(英文缩写:NIDA)也有类似的发现,他们的调查显示2012年11.3%的高中学生承认使用过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仅次于天然大麻的36.4%,而承认使用过卡西酮类物质的比例也有1.3%。美国红杉毒理实验室在近年来收集的40多万份尿样中,检出合成大麻素和卡西酮类物质的比例分别为10%和8%,高于甲基苯丙胺的比例5.6%
(二)不同国家流行的新精神活性物质种类有较大区别。
该现象可能与各国滥用者的偏好以及管制法律有关。美国是合成大麻素滥用最严重的国家,据美国专家介绍这是由于美国对政府雇员、军人以及医疗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药物滥用筛查,很多天然大麻成瘾者在接受检查前会改为吸食合成大麻,以避免尿检呈阳性。而在荷兰吸食大麻属于合法行为,因此该国几乎没有滥用合成大麻素的情况。新西兰有滥用苄基哌嗪的传统,2008年16至64岁人群中滥用苄基哌嗪的比例即达到5.6%,高于苯丙胺类物质的比例2.1%,这是因为该国滥用人群认为苄基哌嗪是一种安全和温和的药物,可用于替代甲基苯丙胺。英国滥用最多的则是4-甲基甲卡西酮(属于卡西酮类物质),2010年15至24岁的年轻人群使用该物质的比例达4.4%,与滥用可卡因的比例相同。
B. 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为什么
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
新精神活性物质在2013年《世界毒品报告》中首次被提出。联合国对它定义是,没有被联合国国际公约(包括《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和《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管制,但存在滥用,并会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的单一物质或混合物质。
新精神活性物质,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由于毒理作用比传统毒品更强、难于管控、善于伪装,使得它已成为继海洛因、冰毒之后的第三代毒品,在欧美、俄罗斯、日本等国家滥用流行趋势明显。
国家禁毒办宣布,从2017年7月1日起,将U-47700等4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U-47700、MT-45、PMMA,这些对于普通人来说透着神秘的代号,对于制毒贩毒的“绝命毒师”们而言,却并不陌生。这些代号指的是一类新型毒品,更加准确的名字叫做“新精神活性物质”。
(2)新精神活性物质是什么扩展阅读:
“在合成毒品依然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同时,新精神活性物质又成为国际禁毒界必须面对的新难题。”北京大学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常务副所长、中国毒品滥用防治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时杰教授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新精神活性物质是一大类没有被国际公约所管制但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的具有精神活性作用的物质,包含合成大麻素、兴奋剂(苯乙胺、卡西酮、哌嗪等)、致幻剂或分离性致幻剂(氯胺酮及苯环利定)、镇静剂、色胺、氨基茚及芬太尼类合成阿片等。
据悉,新精神活性物质自2009年兴起以来,在全球迅速泛滥,且愈演愈烈,危害严重。据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预测,新精神活性物质将成为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并将强力冲击以海洛因为代表的第一代毒品和以冰毒为代表的第二代毒品。
C. 新精神物质包括什么类
新精神活性物质一般分为四类,分别是合成大麻素类、卡西酮类、植物类和 苯乙胺类。大部分的新精神活性物质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所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的物质。
神经活性物质在临床上主要是促进一些大脑中枢神经系统兴奋的,也可以有效帮助你缓解一些精神疾病的,主要是起到一些调理中枢神经系统以及调理你的内分泌的效果的如果目前发现自己出现一些大脑中枢神经系统的异常症状,或者是有些神经衰弱,这个时候建议可以口服谷维素或者口服安神补脑液,同时多吃些坚果类的食物
精神活性物质是指来自体外,可影响精神活动,并可导致成瘾的物质。常见的精神活性物质有酒类、阿片类、大麻、催眠药、抗焦虑药、麻醉药、兴奋剂、致幻剂和烟草等。精神活性物质可由医生处方不当或个人擅自反复使用导致依赖综合征和其他精神障碍,如中毒、戒断综合征、精神病性现象。
D. 新精神活性物质是什么
新精神活性物质也被称为“第三代毒品”。(第一代毒品是指海洛因、大麻、可卡因等传统毒品,第二代毒品指冰毒、K粉等合成毒品。)
许多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毒理作用比海洛因、吗啡等传统毒品更加强烈,像我国列管的U-47700的药效约是吗啡的7.5倍。
(4)新精神活性物质是什么扩展阅读
少量吸食新精神活性物质,人会出现心动加速、血压升高、肝肾功能衰竭等急性中毒症状。大量吸食后会引起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症等反应,严重的会精神错乱,甚至抽搐、休克、脑中风死亡,危害是第一代毒品的1000倍。
新精神活性物质,主要以中枢兴奋和致幻作用为主,因此,滥用后急性中毒情况下主要表现为发生不可控制的兴奋、易激惹、冲动、性乱行为,并由此导致性病、艾滋病、肝炎等传染性疾病的感染传播。
E. 什么是新精神活性物质,如何防止该物质的传播和危害
2013年,联合国毒品和犯罪事务办公室(UNODC)正式对新精神活性物质进行了定义:新出现的、存在药物滥用可能性但国际上尚未列管的物质。
根据《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防止该物质的传播和危害:
第四条 对列管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买卖、运输、使用、储存和进出口。因科研、实验需要使用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检测中需要使用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标准品、对照品,以及药品生产过程中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中间体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理。
第五条 各地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禁毒办)应当组织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加强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及时上报国家禁毒办。国家禁毒办经汇总、分析后,应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国家禁毒办发布预警的未列管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各地禁毒办应当进行重点监测。
第六条 国家禁毒办认为需要对特定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行列管的,应当交由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进行风险评估和列管论证。
(5)新精神活性物质是什么扩展阅读:
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危害:
1、滥用成瘾。
新精神活性物质同许多合成毒品具有类似之处,成瘾性极强。其成瘾和慢性中毒的主要表现特征是滥用时的中枢神经兴奋和戒断后的中枢神经抑制交替出现。
2、健康损害。
新精神活性物质所导致的健康损害包括对神经、精神和心血管系统等多方面的损害。从现有的案例中可以发现,往往是多种新精神活性物质混合加工成“新型毒品”,滥用后极容易导致急性过量中毒,甚至无法进行抢救。因此,这些性精神活性物质对人体的损害丝毫不亚于过去的传统毒品和合成毒品。
网络——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
F. 新精神活性物质是第几代毒品
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当前,新精神活性物质迅速蔓延,已成为继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此次我国列管的U-47700的药效约是吗啡的7.5倍;今年3月份我国列管的卡芬太尼的药效为吗啡的10000倍,成人的致死量约为2毫克。据报道,近年来欧美国家已报告发生过上百起因吸食新精神活性物质致死案例。
随着国际毒品形势的发展变化,新精神活性物质也不断出现新的特点:一是新结构的非管制品种不断出现;二是交易方式多样,走私渠道更加隐蔽;三是国内滥用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案例开始增多。
据悉,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将N-甲基-N-(2-二甲氨基环己基)- 3,4-二氯苯甲酰胺(U-47700)、1-环己基-4-(1,2-二苯基乙基)哌嗪(MT-45)、4-甲氧基甲基苯丙胺(PMMA)和2-氨基-4-甲基-5-(4-甲基苯基)-4,5-二氢恶唑(4,4′-DMAR)四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至此,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38种。对于国际社会较为关注的芬太尼类物质,目前我国已列管23种,远超联合国已列管的15种。
友情提示:
任何涉毒的案件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想钻法律的漏洞的涉毒人员终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法律会严格按照事实和证据制裁毒品案件,但是也不会不公正地处罚涉毒人员,因此,虽然要接受法律的裁判,但是也要保护自己应有的权益。
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G. 新精神活性物质是指
如“笑气”就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
活性物质(Active Matter)是指一类在微观个体层次进行能量输入,产生运动或形变的非平衡物质体系。活性物质可以从周围环境和介质中吸收能量,并将能量转化为机械运动的体系。
活性物质的个体单元可以通过与介质和个体间的直接相互作用产生合作行为,在大尺度展现极为惊人的集体动力学行为。
这样的体系普遍存在于自然界,像细胞骨架分子马达的集体动力学,细胞迁移,组织生长,甚至动物群体的集体运动等都可以认为是活性物质体系的典型系统。显然活性物质是与统计物理、软物质物理、生物物理及流体力学等复杂非平衡体系密切相关的交叉研究领域。
同时现在非常流行的一些人造的胶体系统,分布式机器人、无人机集群的出现,展现了活性物质的概念对理解和设计未来先进智能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H. 哪类物质是新精神活性物质。
例如:蓝精灵”、 “喵喵”、 “恰特草”、 “零号胶囊”。
新精神活性物质(New Psychoactive Substances,简称NPS),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列管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所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这一概念于2013年在《世界毒品报告》中被首次提出。
(8)新精神活性物质是什么扩展阅读
2017年2月16日,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已成为国际禁毒领域公认的难题。2月16日,从国家禁毒办新闻通气会获悉:
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计委将卡芬太尼、呋喃芬太尼、丙烯酰芬太尼、戊酰芬太尼4种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并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至此,我国已列管的芬太尼类物质共计23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34种。
I. 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为什么
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已成为继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
2009年至2017年期间,全球共报告了803种新精神活性物质,报告发现的国家和地区有100余个。目前在欧美等国滥用流行趋势明显,许多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毒理作用比海洛因、吗啡等传统毒品更强。
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邓明也提到,通过一系列管控措施,管制的新精神活性物质非法生产和出口得到有效遏制。但是,新结构的非管制品种不断出现,境内外不法分子一旦发现某品种被列管,短时间内又会研制出新的非列管新精神活性物质;交易方式也更加多样,走私渠道更隐蔽。
此外,国内滥用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案例开始增多,除了氯胺酮滥用人群外,其他合成大麻素类、甲卡西酮类等新精神活性物质相继在广东、浙江、云南、新疆、内蒙古等多地娱乐场所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