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网络设置 > 教育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厅官网

教育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厅官网

发布时间:2023-03-28 16:41:30

‘壹’ 安全教育平台登录账号官网入口

深化互联网+安全教育工作,使广大师生随时随处可学安全知识。各地要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扩大实验区覆盖范围,把参加安全教育实验区作为全面提升安全教育水平的创新抓手。

安全教育平台登录账号官网入口: https://www.xueanquan.com/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集中用餐是指学校通过食堂供餐或者外购食品(包括从供餐单位订餐)等形式,集中向学生和教职工提供食品的行为。

第三条 学校集中用餐实行预防为主、全程监控、属地管理、学校落实的原则,建立教育、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学校集中用餐应当坚持公益便利的原则,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营养健康。

第五条 学校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健康中国战略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岩灶品安全突发事故应对工作,将学校食品安全纳入本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第七条 教育部门应当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营养健康水平,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第八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粗仿扮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第九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开展适应学校需求的营养健康专业人员培训;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的知识教育,依法开展相关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组织医疗机构救治因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

第十条 区域性的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职责或者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开展区域内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测、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成立学生营养健康专业指导机构,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膳食营养指南和健康教育的相关规定,指导学校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相关活动,引导合理搭配饮食。

第十一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和校园内以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检查;每学期应当会同教育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第三章 学校职责

第十二条 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

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第十三条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大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

有条件的地方应当为中小学、幼儿园配备营养专业人员或者支持学校聘请营养专业人员,对膳食营养均衡等进行咨询指导,推广科学配餐、膳食营养等理念。

第十五条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定期接受培训与考核,学习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发布的学生餐营养指南等标准,针对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健康需求,因地制宜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

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每周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加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九条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习惯,加强对学生营养不良与超重、肥胖的监测、评价和干预,利用家长学校等方式对学生家长进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 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应当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学校应当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

第二十二条 鼓励学校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第四章 食堂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有条件的学校应当根据需要设置食堂,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服务。

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

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应当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学校应当与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管理责任,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责任。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对食品安全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并在食堂显着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状况自查制度。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应当立即整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制定并执行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校验、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患有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必要时应当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应当在学校食堂显着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

第二十八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鼓励食堂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经营信息。

第二十九条 学校食堂应当具有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相适应的场所并保持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第三十条 学校食堂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配备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就餐区或者就餐区附近应当设置供用餐者清洗手部以及餐具、饮具的用水设施。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转运等设施设备应当定期维护、清洗、消毒;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应当定期清洗、校验。

第三十一条 学校食堂应当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或者半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等,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设置专间或者专用操作区,专间应当在加工制作前进行消毒,并由专人加工操作。

第三十二条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要的原则。有条件的地方或者学校应当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当明确供货者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

第三十三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准确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凭证。

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第三十四条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查验许可相关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复印件或者其他凭证:

(一)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二)从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三)从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其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四)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由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

(五)采购肉类的应当查验肉类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采购肉类制品的应当查验肉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第三十五条 学校食堂禁止采购、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学校食堂在加工前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三十六条 学校食堂提供蔬菜、水果以及按照国际惯例或者民族习惯需要提供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学校食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薯仔等高风险食品。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不得制售的高风险食品目录。

第三十七条 学校食堂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好,并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冻设备,应当贴有标识,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当分柜存放。

食品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三十八条 学校食堂应当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者专用操作区,制定并在显着位置公示人员操作规范;备餐操作时应当避免食品受到污染。食品添加剂应当专人专柜(位)保管,按照有关规定做到标识清晰、计量使用、专册记录。

学校食堂制作的食品在烹饪后应当尽量当餐用完,需要熟制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再次利用的,应当按照相关规范采取热藏或者冷藏方式存放,并在确认没有腐败变质的情况下,对需要加热的食品经高温彻底加热后食用。

第三十九条 学校食堂用于加工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半成品或者成品等的容器、工具应当从形状、材质、颜色、标识上明显区分,做到分开使用,固定存放,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学校食堂的餐具、饮具和盛放或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

第四十条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应当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高等学校食堂加工制作的大型活动集体用餐,批量制售的热食、非即做即售的热食、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留样,其他加工食品根据相关规定留样。

第四十一条 学校食堂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四十二条 学校食堂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应当在餐后及时清除,并按照环保要求分类处理。

食堂应当设置专门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设施并明显标识,按照规定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按照规定交由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运输单位或者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

第四十三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安全保卫制度,采取措施,禁止非食堂从业人员未经允许进入食品处理区。

学校在校园安全信息化建设中,应当优先在食堂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等重点场所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

第四十四条 有条件的学校食堂应当做到明厨亮灶,通过视频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鼓励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全过程的监督。

第五章 外购食品管理

第四十五条 学校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制度,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供餐单位。

学校应当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权利和义务,存档备查。

第四十六条 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并遵守本规定的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十七条 学校应当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随机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并在供餐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约定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方式。

第四十八条 学校需要现场分餐的,应当建立分餐管理制度。在教室分餐的,应当保障分餐环境卫生整洁。

第四十九条 学校外购食品的,应当索取相关凭证,查验产品包装标签,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条件。不能即时分发的,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

第六章 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置

第五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发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一)积极协助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二)停止供餐,并按照规定向所在地教育、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报告;

(三)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并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四)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处理;

(五)配合相关部门对用餐师生进行调查,加强与师生家长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沟通引导工作。

第五十一条 教育部门接到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往现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学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报告。

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教育部门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教育部门报告,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第五十二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向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后果及其调查处理情况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依法发布和解释。

第五十三条 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公布机制,主动关注涉及本地本校食品安全舆情,除由相关部门统一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外,应当准确、及时、客观地向社会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以及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学校食堂(或者供餐单位)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餐饮服务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学校食堂(或者供餐单位)未查验或者留存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学校食堂(或者供餐单位)采购、贮存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或者供餐单位)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或者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薯仔等高风险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学校食堂(或者供餐单位)未按要求留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有食品安全法以及本规定的违法情形,学校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视情节对学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的,应当从重处理。

第五十八条 学校食品安全的相关工作人员、相关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食品、食品原料劣质或者不合格而采购的,或者利用工作之便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二)在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的;

(三)怠于履行职责或者工作不负责任、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违规操作致使师生人身遭受损害的;

(五)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擅离职守或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六)其他违反本规定要求的行为。

第五十九条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

(二)隐匿、伪造、毁灭、转移不合格食品或者有关证据,逃避检查、使调查难以进行或者责任难以追究的;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或者未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保留现场的;

(四)其他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六十条 对于出现重大以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地区,由国务院教育督导机构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依法提请有关部门予以追责。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未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所辖区域内学校集中用餐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学校食堂,指学校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制作、食品供应及就餐空间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供餐单位,指根据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食品经营者。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指食堂中从事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与餐饮服务有关的工作人员。

现榨果蔬汁,指以新鲜水果、蔬菜为主要原料,经压榨、粉碎等方法现场加工制作的供消费者直接饮用的果蔬汁饮品,不包括采用浓浆、浓缩汁、果蔬粉调配成的饮料。

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的定义适用《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六十三条 供餐人数较少,难以建立食堂的学校,以及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食、蔬菜或者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小规模农村学校的食品安全,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实施管理。

对提供用餐服务的教育培训机构,可以参照本规定管理。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自4月1日起施行,2002年9月20日教育部、原卫生部发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

‘贰’ 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官方入口http://mis.cbern.com.cn/base/login.jsp

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官方入口欢迎您!请您点击以下入口进入!

点击进入>>>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官方入口

点击以下图片也可进入>>>

【相关阅读】

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促进各地教育信息化工作开展,10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检查,要求各地以教育信息化工作的体制机制、经费保障、组织措施、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等为主要内容,开展自查。在各地自查基础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教育部相关司局、国家督学和专家组成6个督导组对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福建、河南、广西、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2个省(区)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期间,共抽查了48个县(市、区)的288所学校(包括教学点、县乡村的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学校),听取了省(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政府档租的有关工作汇报,与部分校长、教师进行了交流。督导情况如下:

一、各地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基本做法

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教育信息化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影响,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组织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大力促进信息化应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规划

各省均在教育行政部门内建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业务处室参与的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大多数省还建立了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的跨部门的协同推进机制。绝大多数省份制定了专项发展规划,确立了推动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1.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分工合作

各省普遍建立了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统筹协调的领导机制。一是各省建立了由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业务处室参与的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建立基础教育、教研、教育技术等部门的协同推进机制,为教育信息化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技术支持。二是部分省份建立了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发改、财政、工信、科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厅际协作机制。青海、贵州等省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相关厅局为成员单位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江苏、辽宁等省成立了厅际协调小组;安徽、湖南等省建立了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理顺机制,统筹规划,协同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

2.注重科学规划,加强督导落实

各省(区、市)基本研究制定了教育信息化专项发展规划,明确了工作目标,进行了任务分解,规定了完成时限,落实了工作责任,完善了保障措施。绝大部分省份将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强化督导检查,促进相关工作落实。云南省将教育信息化设备配备纳入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将信息化配备水平、“三通两平台”建设配备情况等列为政府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湖南省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教育强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考核内容,并建立县级奖补机制,从2013年起奖励在“三通工程”建设与应用方面的24个示范县各100万元,极大地调动了县级政府加快“三通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3.重视专业引领,组建专家团队

部分省(区、市)依托高校及科研机构组建了省级教育信息化工作专家委员会(或专家库),提供研究论证和专业引领,为教育信息化工作开展提供决策支持和智力保障。其中,北京孝悄等省(区、市)成立了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或专家组,河南、内蒙古组建省级培训专家库,甘肃将省内高校相关教育信息技术专家列为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

(二)加大经费投入,提高保障水平

各地在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积极吸引社会团体、企业支持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以“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初步形成。多数省份安排教育信息化专项经费,弥补经费缺口。大部分省份将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面改薄”计划,给予优先保障。

1.政府加大投入力度

各地积极整合现有巧蠢渣经费渠道,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保证教育信息化工作顺利实施。一是在中央财政专项投入基础上,各地加强省级统筹,弥补经费缺口。部分省份安排教育信息化专项经费,以省级财政投入带动市、县财政加大投入。上海市从2011年起、湖南省从2013年起年均投入专项经费超过1亿元。二是大部分省份将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面改薄”计划,给予优先保障。陕西省在项目申报中明确将“全面改薄”工程资金的20%用于教育信息化建设。湖北省统筹安排教育信息化建设经费18.7亿元,占改薄资金总额的7.8%。三是多数省份明确规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标部分,用于满足学校信息技术和教师培训方面的开支需求。安徽省规定各中小学按照不低于公用经费10%的比例建立信息化专项资金。

2.探索多元投入格局

在教育信息化推进过程中,各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教育信息化建设机制,与移动、联通及电信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动员社会多方力量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宽带接入及信息化环境建设。贵州省采取向社会融资、企业垫资、租赁+财政补贴等方式探索“政企合作”、“校企合作”和“校校合作”三种模式,加快信息化教学环境建设。四川省与电信、移动等四大网络运营商沟通协商,制定“校校通”网络接入实施方案,并以目标考核方式下达各市县年度完成目标。河南省内三大电信运营企业近三年累计投入7亿元,用于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水平的提升。甘肃省与企业合作为班级配备多媒体设备,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分别为5297、6033个班级配备多媒体设备。河北省与省通信管理局合作实施“校通宽带”工程,免费为500所农村中小学校铺设网络。

(三)强化教师培训,提升应用能力

各地普遍重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从2012年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大部分中小学教师参与过相关培训。各地积极拓展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有效性。绝大部分省份明确规定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相应考评指标体系,建立推进应用机制。

1.拓展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

各地各校不断加强培训,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一是拓展培训内容,满足发展需求。围绕“国培”计划有关内容,部分省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进一步拓展培训内容。浙江省结合自身需求,设计了“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应用信息技术支持教师专业发展”等三大主题的教师培训内容,不断提升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改进课堂教学的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二是创新培训方式,促进教学应用。各省通过集中培训、开展教研、举行赛课、考核应用等多种形式,引导教师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教育教学。贵州省以“开足开齐课程”为目标,发挥县域内教研、中心校示范作用,由各县、中心校制定同步教学和教师培训计划,采取传帮带多种方式,指导教学点教师充分利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丰富课堂教学内容,提升教学质量。海南省运用主题式培训,将问题解决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研究构建“QQ群+个人空间+工作坊+研修社区”网络技术手段和平台,推动教师学用结合。江西省采用“自主普及学习+诊断测评+能力提升培训+培训测评”的模式,开展分学段分学科分城乡校长、教师等专项培训,有针对性地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三是充分整合培训项目资源,扩大覆盖面。河北、山西、广东、贵州等省充分整合“英特尔未来教育”、“乐高技术教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微软中国携手助学项目培训”、“中国移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等项目资源,加强各级各类中小学骨干教师、校长教育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扩大培训覆盖面。

2.纳入考评体系,促进教学应用

为了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各地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考评体系,并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一是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考评体系。大部分省份明确规定“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推动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福建省在进行岗位细分等级聘任工作中,把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聘任的必备条件。江西省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列入了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估。

二是开展试点引领。各省通过推进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在教学应用、区域整体推进、机制创新等方面树立典型,示范引领。安徽省开展以县为单位,以中心校辐射教学点的在线课堂常态教学实验,县镇学校教师通过视频互动方式为教学点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在线课堂技术标准和常态化教学组织模式。浙江省经过近两年的试点,形成一批信息化教育教学模式和机制创新典型,如杭州市拱墅区的集研训、交流、协作于一体的网络研训模式和杭州市电子信息职业学校的电子技术应用专业“云实训”,为加快教育信息化转型提供了范式。

二、各地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主要成效

在各地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全面实现,“校校通”和“班班通”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一)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全面实现

各省积极配套经费,整合资源,推进教师培训,截至11月底,全国6.4万个教学点全面完成了“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建设任务,实现了设备配置、资源配送和教学应用“三到位”。

1.教学资源同步配送

在加强设备配备的同时,各省通过卫星和网络接收项目配套小学1-3年级教材版本数字教育资源,并有效整合市、县教学资源,初步形成了对教学点的辐射服务支持机制。河南省搭建省级“教学点数字资源全覆盖项目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在线同步课堂、名师课程等辅学资源和教研备课资源,同步课堂视频资源覆盖7个学科、9个版本教材,共3000余节。

2.课程开齐率大幅提升

随着项目逐步实施推进,农村边远地区教学点长期以来缺师少教、无法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教学点国家规定课程开齐率不断提高,尤其是音乐、美术、英语等课程开课率显着提升,特别是对一师一校型教学点,效果尤其明显。陕西省所有教学点均已开齐国家规定课程。河南省90%以上教学点能利用设备和资源开出音乐、美术等课程。福建省教学点教师利用设备和资源开设的课程占总课程的74%,开齐国家规定课程的教学点比例较项目实施前提高了21个百分点,达到88%。

(二)“三通”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各省通过“三通”建设,积极创设宽带接入与网络条件下的教学环境,不断扩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广泛利用学习空间促进资源的共建共享与应用。

1.“宽带网络校校通”基本实现

截至11月,全国中小学(不含教学点,下同)接入互联网的比例为82%,其中,接入带宽在4M-10M之间的中小学比例为32%,接入带宽在10M以上的中小学比例为41%。江苏、浙江、北京、上海等省、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

全国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中小学比例为78%,普通教室全部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中小学比例为39%,普通教室半数以上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中小学比例为46%。

2.“优质资源班班通”初见成效

各省采用“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形式,稳步推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应用,促进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山西省实施“‘班班通’教育教学资源进教室计划”,建设交互式数字资源、“同步课堂”资源和学生自主探究式学习数字资源,探索多途径实现“班班通”。海南省成立省级骨干教师工作组,分学科收集整理教学资源,形成本省特色资源,在名师相对集中的学校开通“名校课堂”“名师课堂”,乡镇中心校以上教师利用优质数字资源备课、上课已成为常态。

3.积极探索“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各省积极开展“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初步积累教育教学应用经验。海南省建立实名制教师学习空间8万个,占教师总数的71%。浙江省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中小学教师比例达68%,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教研的教师比例达43%。吉林省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44%,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中小学教师占任课教师的44%(其中城市教师达到77%)。黑龙江省利用网络开展教研活动、进行课堂教学的中小学教师占已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中小学教师比例分别达86%、21%。

(三)“两平台”建设成效初步显现

通过“两平台”建设,各省初步形成了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提高了教育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促进了教育公共服务的系统化和教育管理的现代化。

1.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建成

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各省依托已有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探索“企业竞争提供、政府评估准入、学校自主选择”的资源共享机制。目前,绝大部分省份初步建成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并积极推进教师研修、资源共享、互动教学等方面的探索与研究。浙江省在教育资源平台建设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用户择优选择的方式,构建“资源超市”。甘肃省通过与企业合作、购买、组织竞赛等方式获取和整合各类优质教学资源,并免费为教师提供教学助手、虚拟实验室、备课工具等教学应用软件,初步形成教育资源服务体系。天津市通过基础教育资源服务平台,汇聚已有各级门户网站,实现多站点统一管理、权限统一分配、信息统一检索,并对多方优质特色资源进行整合与集成,实现与第三方数字资源和数据库的跨平台统一搜索。

2.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稳步推进

按照教育部“两级建设、五级应用”的部署,各省积极规划并出台省级数据中心建设方案,到目前为止,部分省份建成省级数据中心。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已在各省完成部署,从教育部到学校的五级应用系统实现全国联网并稳定运行。甘肃省建成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部署了国家级应用系统5项、省级应用系统5项,同时开发了教育综合数据监测系统。陕西省在省政府信息化中心设教育专区,搭建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并建设了包括学籍、教育科研、教育行政决策、教育基础数据库及交换平台在内的多个特色业务管理系统。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在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高度关注,妥善解决。

(一)统筹推进力度不够

督导中发现,一些地方对国家推进教育信息化战略目标与具体部署了解不全面,对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复杂性认识不足,缺乏有效的统筹规划。一是协同推进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仍有部分省份尚未建立教育行政部门与发改、财政、工信等部门的协同推进机制,导致各项政策措施未能形成合力,推进工作缺乏有效组织保障。二是缺乏对两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仍有一些省份未建成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省级平台与已建成的市县平台、企业平台间缺乏互联互通,无法有效整合。资源平台与管理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支撑和运行维护等还无法完全实现共建共享。

(二)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水平还不高

督导中发现,教育信息化对教育教学还未产生实质影响。部分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不高,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形式没有根本性改变。一是部分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不多;二是大部分教师仍处于信息技术的浅层次应用阶段,部分教师仅注重信息技术应用形式,缺乏对有效融合的教法、学法的深入钻研,导致信息技术应用收效还不明显。

四、督导意见

为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各地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坚持应用导向和机制创新,以“三通两平台”为抓手,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

(一)理顺机制,加大统筹力度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信息化重要作用的认识,准确把握本地区当前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点任务,强化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力度:一是加大省级政府统筹,建立并完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发改、财政、人社、工信等部门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进度安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合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二是加强对省级资源服务平台与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统筹,实行对两大平台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维护。建好省级教育资源公共平台,对企事业单位及学校的各类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确保互联互通。

(二)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

各地要积极探索信息技术的有效应用,不断改进教学,提升教育质量。切实以“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为抓手,充分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信息化教学,并在教学过程中发现、汇聚、形成优质数字教育资源。针对教师能力水平差异和个性化需求,设置分层级的立体式培训内容体系。创新培训方式,重视学用结合,开展以教学实践能力为导向的教师培训。组织教科研队伍、专家、名师等将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教研、管理活动创新作为课改的重要内容,开展信息化教学新模式、新方法的研究与应用。鼓励具备信息化条件的地区和部分优质学校,大胆创新,形成可示范、可复制的教育教学模式和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

‘叁’ 国家教育部官网

国家教育部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全国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订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6、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直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制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负责“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国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8、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和稳定工作。

10、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1、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12、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13、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制定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划、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14、拟订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制订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5、负责全国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国际间学位对等、学位互认等工作。

16、负责协调我国有关部门开展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国际合作,负责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秘书处及相关机构、组织的联络工作。

17、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3)教育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厅官网扩展阅读

教育部司局机构设置如下: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发展规划司、综合改革司、人事司、财务司、教材局、基础教育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等教育司、教育督导局、民族教育司、教师工作司、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思想政治工作司、社会科学司;

科学技术司、高校学生司、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港澳台办公室)、巡视工作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司局机构设置

‘肆’ 2022学校网络安全教育方案

活动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活动所指定的书面计划,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以下是我给大家带来的2022学校网络 安全 教育 方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22学校网络安全教育方案1

网络的迅速发展和青少年网络群体的日益庞大给中小学生的网络道德素养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结合网络时代的新特点,探索加强中小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 方法 ,确实是一个崭新的课题。结合小学教育实际,我认为,网络带给青少年德育教育工作提出严峻挑战的同时,也存在着巨大的机遇。我们应当趋利避害,加强引导,把中小学生的德育教育工作与现代网络结合起来,利用网络的平等性、开放性和互动性的特点,寓教育于网络,通过网络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现将我校的网络道德教育 工作 总结 如下:

一、领导重视,强化管理,是搞好网络道德教育的保证。

20__年9月,我校在市教育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开展网络道德教育活动:

一)是确定试点班级。选定三-六年级8个班作为网络道德教育试点班级。

二)是成立了网络道德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下辖 网络技术 服务小组、网络教育日常管理小组、网络道德教育课题研究小组。各小组按计划、分步骤实行,从而做到了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为,保证了网络道德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不留空档。

三)是制定制度,科学管理。我校制订了《文明上网公约》、《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中小学网络管理员基本职责》等一系列 规章制度 ,使网络道德教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有序化, 保证了网络道德教育的有序进行。

二、加强宣传,统一认识,是搞好网络道德教育的前提。

网络是一个崭新的事物,应以开放的心态来迎接它,面对网络给青少年良好道德形成所带来的负面作用,我们不能因噎废食,粗暴地切断青少年与互联网的联系,而要在青少年接受网络科技知识的同时,强化青少年的道德意识,加强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使道德教育适应科学技术和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不让他们在网络世界中迷失方向。

三、分步实施、行之有效,将网络道德教育落到实处

我校有计划地指导学生利用电脑课、课余时间到学校电脑室自由上网。本阶段主要工作有:

1、以《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的“五要五不”为基础,全面开展网络法制教育。各中队通过主题讨论的方式,运用正反事例,向学生发出“文明上网,从我做起”的倡议。让学生较深刻地体会网络不良信息的存在与危害,敲响警钟,引起学生的警醒,产生内在的免疫力,自觉远离网络垃圾,抵制不良的用网行为。

2、召开“小学生与网络文明建设”为主题的班会。

3、在学生中开展制作 手抄报 活动

4、向家长和学生推荐好的优秀的 儿童 网站,如雏鹰网、童网、中青网等十几家儿童网站等各类“健康网站”。使他们了解 网络 安全知识 ;正如一位家长指出的:“如果我们有更多的优秀的少年儿童网站,孩子们就没有闲暇时间浏览cheng人网站!他看自己喜欢的内容还看不过来呢”。

四、多管齐下,以点带面,网络道德教育初见成效

应该说,大部分的小学生(尤其是城区学生)都上过网,他们中的大多数并未完全荒废学业,陷于其中。在网吧里,首先陷落的是那些意志薄弱、信念不坚的懦弱者。我们告诉学生:一个人如果抵制不了一点诱惑,那么在今后漫长的人生道路上将会摔很多跟头。要具有较强的抵御诱惑的.能力,就必须胸怀大志,不断追求;必须信念专一、永不放弃;必须警钟长鸣、利剑常悬。同时我们也高兴地看到,有不少同学都曾经深受网吧之害,他们在老师、家长的帮助下,靠自己坚强的意志、坚贞不渝的信念在思想上筑起了一道长城,使他们走出了网吧的漩涡。

通过调查,在活动开展之前,我校大部分的学生上网都是玩游戏、聊天。活动开展后,通过调查发现我们大部分学生上网开始查找学习资料、浏览新闻、画图等。回顾过去,我们与时俱进、因势利导,为我校的德育工作闯出了一条新路。展望未来,我们信心百倍,豪情满怀。我们坚信,在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学校的大力支持下,在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的德育之路会越走越宽广,我们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2022学校网络安全教育方案2

为了提高我校师生校园网络安全防护意识,按照贵阳市教育局下发的《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_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根据我校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我校共开展了以下活动。

本次主题日活动以“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为主题,统一使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标识,普及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使教师,学生增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具备识别和应对网络危险的能力。

本次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准备采用以下形式进行:

(1)悬挂网络安全宣传 标语 横幅

在我校LED滚动屏循环滚动“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等网络安全宣传标语,在学校教学楼贴宣传标语。

(2)在我校网络平台宣传网络安全相关知识

在我校网站和公众号及QQ群上宣传展示此次活动的方案、计划等相关资料以及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3)组织学生观看网络安全宣传视频短片

组织各班学生在班会课观看网络安全方面的宣传短片,增强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防护能力。

(4)组织全校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利用学校教师大会等场所组织全校教师、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使全校师生对网络安全有了较深的认识,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得到加强。

2022学校网络安全教育方案3

20__学校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为增强校园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技能,按照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等6部委联合制定的《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及省委高校工委相关通知要求,特制定出我院校园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二、活动时间

9月19—25日,其中9月20日为教育主题日。

三、活动安排

(一)举办全校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

9月9日至10月31日,各系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通过网络答题方式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激发学生学习网络安全知识兴趣,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技能。

竞赛网址:

任务单位:院团委

(二)开展网络安全教育专题活动

1、网站宣传

在学院网站首页开辟网络安全专题,发布相关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及学院相关活动,并组织相关资料供广大师生下载学习使用。

负责部门:党委宣传部

2、设计网络安全宣传橱窗、电子标语及摆放宣传板

在学校__区设计放置宣传橱窗,__区主干道及学生主要活动区域发送电子宣传标语、摆放宣传板,积极营造网络安全 文化 氛围。

任务部门:党委宣传部

3、微信推送

通过学校公众号面向全校师生进行网络安全信息推送。

任务部门:党委宣传部

4、校园广播宣传

活动期间,校园广播站广播有关网络安全的常识,提高师生网络安全意识。

任务部门:党委宣传部

5、团日主题班会

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团日教育活动,以视频、实例、线上线下互动交流等方式,组织学生学习网络安全知识,提升网络安全意识。

任务部门:学生处、院团委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举办网络安全周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组织师生积极参与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活动形成声势。

2、突出主题,注重工作实效。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将网络安全教育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文明校园建设、维护校园稳定等工作有机结合,提升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营造校园安全上网、依法上网的良好氛围。

3、加强协作,建立长效机制。以安全周为契机,探索建立青少年学生网络安全教育长效机制。推动相关内容纳入新生教育、课程教育、团日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完善网络安全教育工作体系,切实增强教育实效。

4、严守规定,务实高效。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勤俭节约、务实高效原则,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各种形式主义。

2022学校网络安全教育方案4

为增强我园教师及幼儿家长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技能,按照商教发《关于开展全县第_届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商教发〔20__〕119号)精神,我园决定开展第_届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为"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旨在提高和普及我园教师及幼儿家长的`网络安全知识,重点围绕网络诈骗、网购安全等开展宣传活动,让教师、幼儿家长了解、感知、感受身边的智能手机、网络泄密及网络购物方面的网络安全潜在风险,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二、活动时间

20__年6月1日至7日。

三、活动内容

1、组织教师学习党和国家网络安全战略、方针、政策,了解目前国家在网络安全方面的.前沿动态。

2、我园积极采用线上加线下的方式进行网络安全宣传,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普及活动。

四、活动形式

1、针对本次活动,利用我园ETC电子显示屏制定宣传标语为: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张定负责)

2、在我园网站公布网络安全活动 实施方案 ,扩大宣传效果。

(保教处丁珍负责方案制定)

3、在班级家园栏向广大家长广泛宣传网络安全教育相关知识。(各班主任负责)

4、向家长发放网络安全宣传传单。(丁珍、张定)

5、全体教师进行了一次网络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全体教师观看相关视频资料,培训内容简单实用,可操作性强。(张定)

五、活动要求

1、保教处6月3号前制定活动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活动之后要进行成果汇总,形成 总结 报告 。

2、张定要将开展此次活动的相关材料(文本、图片等)6月8日下午6时前报县信息电教中心办公室。

2022学校网络安全教育方案5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__年9月17日(星期一)至9月23日(星期日)。

二、活动主题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三、具体内容:

(一)举行“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网络安全教育周启动仪式9月17日(星期一),按照八小关于网络安全教育周的活动安排,组织开展“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安全教育启动仪式,常校长做动员讲话,并做具体的活动安排和要求。

1、召开一次“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为主题的班会各班要紧密结合学生不良的上网习惯,选择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典型案例,组织和引导学生进行深入讨论身边存在的网络安全隐患,结合学生进入黑网吧等现象进行讨论,教育学生从自身做起,遵守网络安全准则。时时刻刻注意网络安全事项。班主任一定要在学生讨论后进行总结,教育学生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各班自行组织时间开展。但必须在9月19日前完成。

2、大队部组织落实相关活动并照相及过程资料的收集。

(二)、开展网络安全教育班级手抄小报及 黑板报 评比。每班5份手抄小报,各班出一期以“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为主题的黑板报,学校进行评比(9月20日前)。

要求:

1、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具教育性,无知识性错误和错别字。

2、小报要充分显示本班开展的网络安全教育情况。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活动周期间,学校LED屏播出网络安全教育宣传条幅,9月__日,上一节“绿色上网、文明上网、健康上网”网络安全公开课。同时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等形式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宣传,营造浓厚的网络安全教育氛围。

2022学校网络安全教育方案相关 文章 :

★ 2022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方案5篇

★ 2022学校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方案7篇

★ 2022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方案【5篇】

★ 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方案

★ 2022全国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方案5篇

★ 学校安全教育活动方案五篇

★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2022

★ 2022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方案

★ 2022网络安全培训心得体会范文5篇

★ 2022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策划方案

‘伍’ 中国教育部官网网址

为什么学校和教育部门一再说为中小学生减负,下午2:50放学,而又允许那么多的校外教育集团(上市公司)的培训机构如学而思之类的存在和泛滥悉则,允许他们增加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也增加家长的精神负担和经济负担。现在的小学生是在上两个互不相干的学校,一是政府的学校,一是校外培训机构的学校,同时学习两套教材。烂李既然校外机构教材内容好,为什么国家教材就不能采用?既然要为学生减负,就应该取缔校外睁历棚培训机构,不允许他们的存在!教育是为什么?请国家教育部不忘初心,说实话办实事,不要玩虚的而给孩子们树立坏榜样,干万不要减负将孩子们“减”到补课和校外培训机构那里去。如果说校外培训机构是改革的产物,那这种改革是错误的,是害人的!

‘陆’ 安全教育平台登录账号登录入口网址

安全教育平台登录账号登录入口网址: https://www.xueanquan.com/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儿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近年来,由于中小学生课内外负担加重,手机、电脑等带电子屏幕产品(以下简称电子产品)的普及,用眼过度、用眼不卫生、缺乏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等因素,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不断攀升,近视低龄化、重度化日益严重,已成为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需要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学生等各方面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

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省份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到2030年,实现全国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着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

二、各相关方面的行动

(一)家庭

家庭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家长应当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以身作则,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尽可能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0—6岁是孩子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家长应当尤其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及时预防和控制近视的发生与发展。

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让孩子到户外阳光下度过更多时间,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近视。要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积极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使其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已患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寒暑假体育作业,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

控制电子产品使用。家长陪伴孩子时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

减轻课外学习负担。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避免不良用眼行为。引导孩子不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即眼睛与书本距离应约为一尺、胸前与课桌距离应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应约为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保障睡眠和营养。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让孩子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

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改变“重治轻防”观念,经常关注家庭室内照明状况,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用眼卫生习惯。掌握孩子的眼睛发育和视力健康状况,随时关注孩子视力异常迹象,了解到孩子出现需要坐到教室前排才能看清黑板、看电视时凑近屏幕、抱怨头痛或眼睛疲劳、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及时带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的干预和近视矫治,尽量在眼科医疗机构验光,避免不正确的矫治方法导致近视程度加重。

(二)学校

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强化年级组和学科组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科学布置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不得使学生作业演变为家长作业。

加强考试管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改善视觉环境。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做眼保健操之前提醒学生注意保持手部清洁卫生。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提醒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了解其视力情况。

强化户外体育锻炼。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督促检查学生完成情况。

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依托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利用学校闭路电视、广播、宣传栏、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通过学校和学生辐射教育家长。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

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为其开具个人运动处方和保健处方,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等的报告和统计分析,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视力筛查。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加强视力健康管理。建立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等学生代表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职责。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医务室(卫生室、校医院、保健室等)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

倡导科学保育保教。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重视生活和游戏对3—6岁儿童成长的价值,严禁“小学化”教学。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

(三)医疗卫生机构

建立视力档案。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在检查的基础上,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在学校配合下,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要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

规范诊断治疗。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叮嘱儿童青少年近视患者应遵从医嘱进行随诊,以便及时调整采用适宜的干预和治疗措施。对于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或病理性近视患者,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提醒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或降低危害。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积极开展近视防治相关研究,加强防治近视科研成果与技术的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的作用,制定实施中西医一体化综合治疗方案,推广应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

加强健康教育。儿童青少年近视是公共卫生问题,必须从健康教育入手,以公共卫生服务为抓手,发动儿童青少年和家长自主健康行动。针对人们缺乏近视防治知识、对近视危害健康严重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健康指导和服务。

(四)学生

强化健康意识。每个学生都要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并向家长宣传。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明显变化时,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尽早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

养成健康习惯。遵守近视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养成良好生活方式,不熬夜、少吃糖、不挑食,自觉减少电子产品使用。

(五)有关部门

教育部:加快修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成立全国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强化示范引领。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聚焦“教”(教会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练”(经常性课余训练和常规性体育作业)“赛”(广泛开展班级、年级和跨校体育竞赛活动)“养”(养成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推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鼓励高校特别是医学院校、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眼视光、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相关专业,培养近视防治、视力健康管理专门人才和健康教育教师,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相关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国学校校医等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着力解决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及相关设备配备不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坚决治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每年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培养优秀视力健康专业人才,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防控站点。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视光师培养,确保每个县(市、区)均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全面加强全国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会同教育部组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加快修订《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等文件。年底前,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相关强制性标准,严格规范儿童青少年的教材、教辅、考试试卷、作业本、报刊及其他印刷品、出版物等的字体、纸张,以及学习用灯具等,使之有利于保护视力。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

体育总局: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财政部: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完善中小学和高校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政策。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国家新闻出版署:实施网络游戏总量调控,控制新增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数量,探索符合国情的适龄提示制度,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

广播电视总局等部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

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都要关心、支持、参与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让每个孩子都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光明的未来。

三、加强考核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国务院授权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逐级签订责任书。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严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地方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建立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评议考核办法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制订,在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核实各地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的基础上,从起,每年开展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

‘柒’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前司长是谁

7月20日,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司长雷朝滋一行来我校调研指导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成,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楠,新疆农业大学党委书记谢树青、校长蒋平安陪同调研。

谢树青对雷朝滋一行来校调研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他向雷朝滋汇报了学校建校70年来办学历程,近年来学校在人才培养、科研与科技推广服务等领域中取得的成效,以及围绕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加快推进新农科、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基本情况。

雷朝滋一行考察了学校教育部棉花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丝绸之路经济带棉花优质高效协同创新中心、省部共建寒旱区水安全与水利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西部干旱荒漠区草地资源与生态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详细询问了棉花新品种培育与推广及生物育种研究进展、边疆水利人才培养、草种质收集与新品种选育及饲草产品研发等内容开展情况。对学校依托自身农业优势,在科技成果产出,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他表示,学校要不断延长和提升棉花产业链及其效益;围绕寒旱区岩土和新材料、水资源高效利用、泥沙处理等特色领域深化产学研合作,取得一批创新成果;发挥区位优势,加强基础研究,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持。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综合处处长邹晖、教育信息化与网络安全处处长任昌山,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申建良,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周伟,学校党办校办、科学技术处、发展规划处相关负责人、相关学院领导参加调研。

编辑:杨森林 万婷  审核人:康华 赵晓露
友情链接
- 教育部
- 自治区教育厅
- 新华网
- 人民网
- 中青网
- 光明网
- 党建网
- 天山网

阅读全文

与教育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厅官网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网络共享中心没有网卡 浏览:301
电脑无法检测到网络代理 浏览:1200
笔记本电脑一天会用多少流量 浏览:317
苹果电脑整机转移新机 浏览:1211
突然无法连接工作网络 浏览:786
联通网络怎么设置才好 浏览:995
小区网络电脑怎么连接路由器 浏览:748
p1108打印机网络共享 浏览:1014
怎么调节台式电脑护眼 浏览:455
深圳天虹苹果电脑 浏览:695
网络总是异常断开 浏览:410
中级配置台式电脑 浏览:739
中国网络安全的战士 浏览:414
同志网站在哪里 浏览:1179
版观看完整完结免费手机在线 浏览:1258
怎样切换默认数据网络设置 浏览:908
肯德基无线网无法访问网络 浏览:1056
光纤猫怎么连接不上网络 浏览:1196
神武3手游网络连接 浏览:768
局网打印机网络共享 浏览:805